I. 資產
A. 依變現性可分為「流動資產(一年內可變現)」、「非流動資產(長期持有)」。
B. 流動資產有現金、約當現金、應收帳款、存貨、金融資產。
C. 非流動資產有持有子公司股票、不動產、廠房設備、專利、長期持有的金融資產。
D. 企業可自行認定金融資產,若預計短期內出售、短線投資或隨時準備變現的金融資產皆可歸類為流動性金融資產,若預計長期持有則歸類為非流動性金融資產,同一個投資標的可部分為流動性金融資產,部分為非流動性金融資產。
E. 應收帳款
1. 應收帳款需與營收增減一起觀察判斷資產的品質。
2. 應收帳款週轉率 = 當期銷貨淨額/((期初+期末應收帳款)/2),代表當期應收帳款回收次數,適用於不同公司比較,越高越好,低表示資金滯留在外較久,成為呆帳的機率越高。
3. 應收帳款周轉天數 = 365 / 應收帳款週轉率,代表平均多久可收回一次應收帳款。
F. 應收帳款週轉率分析重點
1. 同產業比較可看出經營能力強弱,不同產業不適合比較。
2. 有巨大變化需當心假帳炒作。
G. 存貨
1. 存貨包括原料、在途物資、半成品或再製品、在途貨品、未出售貨品。
2. 存貨周轉率 = 銷貨成本 / 平均存貨金額。
3. 存貨週轉天數 = 365 / 存貨周轉率。
4. 存貨週轉天數越長,代表存貨待在公司時間越長,出問題可能性越大,應跟同業比較。
5. 未來價格的預期會影響存貨周轉率,如預期原料未來會上漲,提前進貨,因此存貨周轉率會下降。
6. 特殊產業的存貨會特別高或低,如營建業土地及房屋為存貨,蓋房子時間長所以存貨週轉天數長。
7. 金融業無實際產品因此無存貨。
H. 金融資產
1. 以交易為目的一年內短期投資或持有至到期3個月-1年為流動資產,出現在短期投資科目,認列於損益表。
2. 持有一年以上為非流動資產,大多出現在長期投資科目,認列於股東權益,會影響淨值。
I. 備供出售資產
1.特殊目的而買進的資產,不打算短期賣出也不長期持有,如結盟,持有3個月-1年,為流動資產,一年以上為非流動資產,大多出現在長期投資科目,認列於股東權益,影響淨值,不影響EPS,需檢查公司是否將投資虧損放在這個科目以美化EPS。
2. 資產負債表的資產項目下,可看到備供出售金融資產,會有附註次號,可在財報附註找到全部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標的。
3. 查看損益表中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淨損失。
J. 金融資產賺錢時投資收支的認列如下
1. 持股小於20%採成本法,只有被投資公司發現金股利時才可認列收益。
2. 持股20% - 50% 採權益法,被投資公司賺錢時可依投資比例認列收益。
3. 持股50% 以上採權益法,被投資公司賺錢時可依投資比例認列收益。
II. 負債
A. 負債分為「流動負債(一年內到期)」和「非流動負債(超過一年到期)」。
B. 流動負債有短期債務、應負帳款、應負現金股利、一年內到期的長期債務。
C. 非流動負債有銀行借款和公司債。
D. 負債比 = 負債/資產* 100%,負債比過高必須小心企業發生危機,一般以50%為基準,不宜超過太多,比較負債比時,與同業做比較才有意義,因有些產業負債比特別高,如營建業、航空業。
E. 評估償債能力
1. 流動比率 = 流動資產 / 流動負債 X 100%
2. 速動比率 = 速動資產 / 流動負債X100% = (流動資產-存貨-預付款) / 流動負債 X 100%
3. 流動比率可查看流動資產是否能夠償還流動負債,越高約好,大於200%較佳,小於100%需檢查流動資產的變現性,若變現性很高則可接受低流動比率。
4. 速動比率是更嚴格衡量企業償債能力指標,扣除流動資產中變現性較差的部分,最好大於100%,若小於100需查看應收帳款週轉率是否高,及短期金融負債占流動負債比率是否低。
5. 拿同業比較才客觀。
III. 股東權益
A. 股東權益為公司的淨值(資產扣除負債)有股本、資本公積、保留盈餘其他權益、庫藏股其他權益、庫藏股等,屬於股東實際擁有的資產。
B. 股本為創立公司時投入的成本,可為現金、技術、廠房、機器設備或專利權等
C. 股本又可分為普通股和特別股,普通股為流通在外股票,特別股可分為永續/非永續、可轉換/不可轉換、可累積/不可累積、可參加/不可參加。
1. 非永續特別股有到期日,到期時公司可買回或轉換普通股。
2. 可轉換特別股能夠轉換成普通股。
3. 可累積特別股,在當年度若無盈餘可發放股利時可累積到有盈餘的年度一起發放。
4. 可參加特別股能夠參與普通股一起分派盈餘。
D. 資本公積為超額認購、超額現金增資、庫藏股價差或捐贈。
1. 超額認購為認購價格超過面額的部。
2. 超額現金增資為現金增資時發行價格高於面額的部分。
3. 庫藏股價差為買入與賣出的價差。
E. 保留盈餘主要用於以下用途
1. 法定盈餘公積:公司法規定納稅後須提撥10%作為法定盈餘公積,累積至資本50%就不用再提撥。
2. 特別盈餘公積:公司章程或股東會決議額外提撥,不一定每間公司皆提撥。
3. 發放現金股利:在公司無盈餘時以盈餘公積彌補虧損後,可用公積發放股利。
4. 盈餘轉增資;即發股票股利。
5. 進行以上動作後剩餘的盈餘即為未分配盈餘,可用於研發、購買設備或擴廠。